莆田市妇联关于2020年购买妇女儿童事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的公告 各社会组织: 为快速推进社会工作进入社会服务相关领域,更好地开展妇女儿童社会工作有关事宜,将妇女儿童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支持范围,探索建立“妇联干部+社工+志愿者”机制,构建多渠道服务妇女儿童的创新工作体系,莆田市妇联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莆田市妇女儿童事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主体 本次购买服务主体为莆田市妇女联合会。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购买方式:项目购买。购买服务主体采取向项目承接方购买妇女儿童事务社工服务,即购买服务主体支付一定的劳务费用,由项目承接方选派妇女儿童事务社工至购买服务主体,在双方的共同管理下从事指派范围内的工作。 2、实施周期: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 3、服务内容及要求: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妇女儿童维权咨询服务(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纠纷预防排查化解服务;幸福婚姻家庭驿站服务;法治教育课堂(宣传法治、禁毒、反邪教知识等);巾帼志愿服务;妇女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宣传教育服务;妇联网络舆情服务;拥军优属服务;精神文明创建服务;其他需要派驻社工完成或配合完成的工作等。至少选派2名妇女儿童事务社工开展上述具体工作。
三、服务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130000.00(大写:壹拾叁万元整),包含派驻社工工资(含五险一金)、人员管理费、督导培训费、项目评估费、各种补贴和福利以及其他费用,其中每名专职社工人力费用5-6万元/人/年。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四、承接主体条件
在莆田辖区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致力于服务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备提供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
莆田市妇联组织相关工作者组成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认定一家项目承接方后,与承接方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莆田市妇联将组织对项目实施开展评估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以后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莆田市妇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分别于2020年6月10日、12月20日前向项目承接主体方各拨付50%费用。 八、项目申报要求
1. 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或直接送达我会,并报送电子版。 2. 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证书);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 联 系 人:陈淑连 吴美钦 联系地址:城厢区学园中街236号莆田市妇联 联系方式:0594-2292425 电子邮箱:ptflbgs@163.com |